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8001 | ||
标题 | 商洛市中心医院至刘湾街道任塬新村增加红绿灯事宜 | ||
姓名 | 任**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市领导您好: 商洛市中心医院作为本市的一所大型医院,在医院看病的人群主体比较多,且人群本身流动比较大。但从医院到对面任塬新村只有一个人行横道红绿灯通过标识,龟山大道作为主干道,车辆流动和通过都很大,各种车辆如公交车,私家车,大型卡车等车辆在此通过时无视人行横道标识的存在,车辆到达人行横道时基本不减速,甚至比比强行通过。如,绿灯通过时,行人已经在路中央时才会停车。如,已经是绿灯,行人已经在通过时只要不影响自己驾驶还强行通过。如,好多等绿灯要通过的人群,绿灯亮时,没有车辆停车让行,等要通过时又红灯禁止,导致行人都不按交通信号灯规范行驶。这种情况导致此处交通秩序混乱,加大了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建议:一,在此处增加交通信号灯,加强行人的安全防范。二,交警部门在此设置执勤点,对不遵守信号灯指示和不礼让行人的处罚车辆进行处罚,从布加强驾驶人员的交通意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市政府网站的关注,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参考,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责成商州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商州大队组建工作专班到邮件反映的商洛市中心医院至刘湾街道任塬新村路段进行实地调研,针对邮件中反映的增设信号灯问题进行核查,并会同支队秩序科、信息化科进行会商,经综合研判论证,结合该路段已有交通信号灯情况,认为此处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针对群众建议和存在问题,将由商州大队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安全畅通:一是尽快安装“车让人”电子抓拍系统,对部分车辆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上网,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二是优化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配时设置,确保行人有足够时间通过人行横道;三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介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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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回复时间 | 2024-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