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229001 | ||
标题 | 关于商州御源花园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问问题 | ||
姓名 | 刘*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我是御源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小区长期存在电动车乱停、飞线充电、进电梯和安全通道杂物长期堆放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而物业管理部门似乎对此并未采取足够的措施。因此,我特此向贵部门反映此问题,并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采取措施解决。 一、电动车停放问题 小区内车的停放非常混乱,由于小区集中充电桩少、没有电动车停车场,很多电动车随意停放在楼道、走廊、绿化带等地方,部门业主从顶楼飞线充电,部门楼栋出口只有不到两米(十号楼)楼前且长期停放充电电动车,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这不仅给业主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小区安全出口、楼梯杂物堆放、消防设置不到位问题 几乎每栋楼楼梯都有杂物乱堆、部分业主捡的废纸箱也长期堆放,物业紧紧张贴清理通知,未强制执行。消防设施缺失严重,未见有灭火器等设备,消防栓设备不全。 二、物业不作为问题 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对小区内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和维护。然而,在电动车停放、安全通道杂物清理问题上,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且消防部门多次巡查、督查指出问题也没有解决,小区多次出现着火问题,消防车进出均受限,侥幸没有出现严重人员伤亡时间。业务尽管多次向物业反映此问题,但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和不满。 三、建议与期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建议贵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电动车停放的管理,制定明确的停放规定,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和集中停车位,合理规划停放区域,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停放条件。 尽快解决楼梯、安全通道杂物堆放问题。 加强对物业的管理,对物业没有执行到位的必要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并进行公开警示,特别是对于物业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取消物业资质、取消开发房产等资质 鉴于最近全国小区电动车问题引起火宅频发,我希望贵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作为业主,我们愿意与贵部门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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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转商州区人民政府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2023年2月29日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商州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住建局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州区御源花园小区是2010年招商项目,由陕西奥星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开发。该小区一共分为两期工程进行建设,一期工程由陕西天信公司承建(1、2、4、5、6号楼),二期由商洛市杨峪河建司承建(3、7、8、9、10、11、12、13、14、15号楼)。2013年因资金链短缺、也找不到该企业法人,该项目开发企业遗留了很多问题。 三、调查及处理结果 1、关于小区内电动车停放问题。 该小区住户众多,有部分业主都依靠电动车带步出入,该物业公司已多次逐栋楼排查电动车停放及电动车飞线充电问题,排查过程中发现有业主违规停放及充电现象的,物业公司通过当面告知和书面告知的形式通知该业主将电动车停放至小区统一停放点,如有再次发现飞线充电问题物业公司将报警处理,为堵绝该现象,物业公司联系安装了小区电动车充电系统,但该小区部分业主百般阻止,用车碰撞物业工作人员,还有部分业主不听劝阻,私自充电。该物业公司正在采购电动车充电桩系列材料,尽快将充电桩全部安装到位投入使用,确保小区内电动车能够统一停放,尽快排除充电安全问题。 2、关于小区安全出口、楼梯杂物堆放、消防设施不到位问题。 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要求物业每周上楼检查2-3次门口堆放垃圾,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捡拾清扫楼道,如发现此类问题,物业公司通过当面告知和书面告知的形式告知该业主将自己堆放的物品自行搬离,如不能自行搬离物业公司将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搬离,确保小区安全出口及楼梯干净整洁。 3、关于消防设施不到位问题。 由于小区在建设中存在各种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众多,消防设施还未全面验收通过,也不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物业公司只能在水泵房存放了40多个灭火器,以便有火灾发生及不安全隐患时工作人员能正常使用,3月11日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商洛市住建局及市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御源花园小区检查,该小区消防设施问题已由市消防中心对接处理。 4、关于物业公司不作为问题。 由于该小区建设期间遗留问题较多,部分业主从入住至今未向物业公司交付任何费用,使物业公司从人力物力欠缺,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已建议该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力度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保安要做到定期对小区各个部位巡逻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如有发现及时向物业经理及相关单位报告。 3月11日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已向该物业公司发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104号督办单),要求该物业公司就当前安全问题全面整改。 目前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正在持续督促物业整改当中,整改成效明显。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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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回复时间 | 2024-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