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31225002 | ||
标题 | 物业供暖不达标 还不退钱 | ||
姓名 | 刘* | ||
写信时间 | 2013年12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百忙中打扰您。我住在江南小区菊园3号,我们小区的暖气一直存在夏天不凉,冬天不热(就是不供暖,也得掏钱),现在连最起码的供暖标准都达不到,当初我们交了好多暖气初装费,那我们的钱不是白交了。我们好多业主去找物业讨说法,物业既不退费,也不供热,这让我们广大业主身心都受到了伤害,现在已进入寒冬腊月正是最冷时节,家里都有老人和小孩就怕天冷生病。衷心希望领导能关注我们,为我们广大老百姓讨个说法,让我们能温暖过冬!我们将不胜感激领导的关怀!祝领导工作顺利!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江南小区西片区总体面积16万平方米,共有住户1099户,采暖方式为水源热泵供暖。经调查,近期该小区住户室内温度约为12-14摄氏度,低于标准18(±2)摄氏度。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因是:水源热泵供暖设备的进水温度达不到要求,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导致供暖量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建设局与物业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协商后要求物业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尽快让住户室内温度达到标准要求(不低于16摄氏度):购置水源辅助加热设备促使进水温度达到水源热泵正常运转要求。目前设备已购回,正在加班安装调试;每日供暖时间适当的予以延长;退赔一定数量的供暖费(按照达不到供暖温度标准的天数折算);将供暖温度不达标的客观原因、延长供暖时间及退赔供暖费等措施在小区予以公示,取得小区业主的谅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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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
回复时间 | 2014-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