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推进会暨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启动会精神,加快推进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10月24日至25日,商洛市委、市政府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在北京国宏大厦召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三规范两文件”研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忠、商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建军分别致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研讨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政策教授杨尚宝、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法稳、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赵桂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研究员王登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汪自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副研究员杨琰瑛、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伟对《商洛市生态产品(农业类)评价规范》《商洛市生态产品商标价值评估规范》展开讨论,积极建言献策。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副总工程师蒋洪强、中科院生态中心研究员徐卫华、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刘倩、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能环部高级工程师马淑杰、华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副总裁武疆敏对《商洛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评估技术规范》《商洛市关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开发的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建议,丰富完善内容。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武曙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草碳汇研究院研究员朱建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研究员王登峰、国家开发银行能源水利业务部业务三处处长张昭、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伟、三明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陈美高对《商洛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深入交流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商洛市作为西北地区唯一、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拟在生态产品评价、生态产品商标价值评估、VEP核算、VEP项目开发和林业碳汇等方面出台的“三规范两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示范性,特别是VEP项目开发是继EOD模式后生态环境与绿色金融相关联的创新模式,抓住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是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希望商洛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提供更多的“商洛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持续发展中心、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福智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负责同志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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