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103-145727-21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
名 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有关县区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15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市2019年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8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10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40万元,共计2620万元。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统筹整合要求,资金由省级发改、财政部门全部切块下达到我市2019年退出的6个县区(详见附件1)。
二、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三、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细则》(陕发改代赈〔2015〕67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关资金项目安排必须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纳入整合方案。要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强化对资金使用及拨付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作为以工代赈项目责任主体,务必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县级发改局要确保以工代赈中省资金的使用方向。要精心谋划项目,及时履行项目报备程序。同时,要抓紧完成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详见附件2)
附件: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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