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103-145732-69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 ||
名 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发改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
5月31日,省发改委印发了陕西省2019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请自行登录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sndrc.shaanxi.gov.cn)做好宣贯。现就我市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环保排放达标,产品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出现环保处罚且在本方案发布之前未整改完成的企业不得参与我省2019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参与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过程中出现环保处罚等事件的企业自动取消本周期后续参与交易资格。
二、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以2018年实际用电量为参考,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交易,或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年用电量在300-5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2019年新投产的符合准入条件电力用户,可根据月度用电量测算是否准入,并参与本年度后续组织的电力直接交易。
三、有色、钢铁、建材、煤炭四个重点行业用户年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按其申报年用电量的70%参与自主协商交易,30%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电量参与。年用电量在300-500万千瓦时之间的,全电量参与自主协商直接交易。
四、请各县区发改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上半年参与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参与用户名单为基础,对照《陕西省2019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中的用电企业准入条件,组织做好电力用户准入资格审查,正确填报数据和信息,履行申报、确认等手续,过期未申报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交易。同时,要与生态环境局对接参与用电企业是否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出具说明(说明该企业未出现环保处罚,或在本方案发布之前已整改完成)。于2019年6月6日前,将申请企业名单及附件1、2、3(一式两份)报我委基础能源科。已参与用户不再报送用户资料(附件3),只填写“用户申报名单”及“用户信息表”(附件1、2);新增用户需提报一份申请资料;如有新增四行业用户,需同时上报含所有四行业用户的更新名单,没有更新用户的县区以原有名单为准,未及时上报超过提报时间的县区仍以原有名单为准。相关附件请在商洛市发改委网站上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0914-2316627 邮箱:SL2316627@163.com
附件:1.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报名单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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