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陕融办函〔2025〕166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授权同意,现将商洛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通告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商洛市适飞空域范围图》中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空域。
特此通告。
附件:《商洛市适飞空域范围图》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