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fgw/2024-0002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
名 称 |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一、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发改委承担的市政协五届三次全会提案共52件,其中主办26件,协办21件,参考件5件。截至目前,26件主办提案已按规定时限办结,21件协办及5件参考件经过与主办单位充分沟通也已办结。提案办理工作见面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提案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承办重点提案
1.民建商洛市委会等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商(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号)建议措施成效:西商两地党委、政府签订《西商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建立了《推进西商融合发展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西商融合发展重点事项清单》,在产业融合、文化交流公共服务共享等9个方面开展了深度对接交流,教育、科技等12个部门,高新区、经开区2个开发区对口协议深入落实,先后签订合作协议12个,确定合作事项55项,加快打造“最优生产圈,最佳生活圈,最美生态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发改委积极推进西安高铁东城核心开发区现场考察调研,与承建方省轨道集团座谈,了解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情况,达成6.54(约100亩)公顷开发用地意向,提出了西商飞地园区初步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协调西安市召开标准化厂房招商推介大会,各县区与参会企业签约招商项目25个,总投资36.65亿元,签订《西商融合产业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商洛化工产业园、新材料、比亚迪汽车配套零部件、尾矿资源利用、标准化厂房5个方面精准融合发展事项,特别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协会和省上有关领导,在商州举办2023年(第三届)全国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创新论坛商洛市对接会。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积极发挥协调推进职能,充分吸收社会各层面意见建议,围绕《框架合作协议》梳理的九项重点事项,以两市现实需求为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两地县区主导产业、资源禀赋实施特色融合,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序推出工作措施和配套政策,支持商州、洛南、柞水三县区与西安接壤的县域优势,实现区域性融合。
2.杨清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4号)建议措施成效:我委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简政放权改革力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权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做好已划转事项流程优化和提速增效,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253项事项进驻“秦务员”APP,实现“掌上可办”。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推出15方面92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借鉴南京、天津、西安等地营商环境先进指标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商洛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项方案》,提出五大方面37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突破年活动落实落细。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持续抓简政放权、利企便民政策落地,树立典型标杆,做好复制推广,营造全社会知晓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不断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助力营商环境最优区建设。
3.民建商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号)建议措施成效:优化工作机制制定了《商洛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专项方案》,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班推进、领导包抓、双周调度、半年观摩、周末现场会、前期会商和并联审批、“六库两线一码’项目动态监测”、督导服务八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及时会商,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坚持领导包抓。邀请省政府评审中心专家来商开展项目谋划专题培训后,提前启动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2023年,全市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39个,总投资20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6亿元、较去年提高25%;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46个,总投资965亿元,年度投资218亿元、较去年提高63%,项目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纵深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年,继续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精准严实定点突破、全力以赴协同攻坚,打造项目全流程管理、全链条服务体系。同时,我们也将在以后的项目实施工作中,积极吸纳政协提案的意见,全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4.民进商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4号)建议措施成效:制定印发《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7个县区、36个部门、162项重点任务,确保重点工作清单化、责任化推进。与中科院地理所联合申报地方标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和气象行业标准《森林生态气象定位观测指标体系》,为开展生态监测服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碳汇评估平台基础上,持续简化平台操作流程,探索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评价,破解“度量难”。印发了《生态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实施意见》,聚焦生态资源变生态资产、生态资产变生态资本,鼓励市、县区、镇办勇于探索,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运营管理平台,镇安县成立了生态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制定《商洛市GEP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在全市启动开展GDP与GEP双评价、双考核,并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印发《商洛市绿色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创建评定,培育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短板弱项,强化统筹协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二是加快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三是加快打造“秦岭+”区域公共品牌,建立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四是加快各类绿色创建,争取进入省级创建名单,实现评绿赋能。五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六是广泛征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定期编制发布案例集,并向中省推送,创造更多“商洛经验”。
5.农工党商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3号)建议措施成效:建立并持续优化“智慧招商”服务平台,发布17条主导产业、259个招商项目,精准解决“投什么、怎么投、哪里投”问题。开通商洛招商抖音号、视频号,发布了投资环境、重点产业、优惠政策、招商项目、招商活动等视频,制作了招商地图、《新商洛新未来》宣传片,持续宣传推介“中国康养之都”品牌,让更多的企业家了解商洛、认识商洛、投资商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早餐会制度并印发了《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早餐会制度的通知》,近两年来,市县两级已累计举办“服务企业早餐会”“晚餐会”等70多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230余个。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持续抓简政放权、利企便民政策落地,树立典型标杆,做好复制推广,营造全社会知晓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更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智慧办、承诺办、免证办”,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托营商环境大数据监测分析管理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商洛营商”公众号以及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实现精准推送、及时兑现、交办跟踪等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民营企业诉求都有回应。
6.张贤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7号)建议措施成效: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权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做好已划转事项流程优化和提速增效,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253项事项进驻“秦务员”APP,实现“掌上可办”。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推出15方面92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编制印发了《商洛市审批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5个行业领域110项事项实现“容缺受理”。全面实施企业开办登记规范化和注销便利化,加大“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事项推进力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了《政商人士正常交往的行为规范》,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整治,全面推动落实营商环境责任人电话公示制度、部门“行风评价”等制度措施,持续推动堵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下一步我们将优化线下“跨省通办”窗口和线上“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梳理扩充高频事项,争取实现更多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事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全市“一码通”服务门户,实现统一签发、亮码、扫码,实现政务服务“一码通办”,避免线下传统接触式交互方式,提升市民办事体验,
(二)承办一般提案
1.魏民权委员提出的《关于综合利用尾矿资源加快绿色循环发展的建议》(第34号)建议措施成效:市县区均设立了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库,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每县区每年至少完成 1个项目前期工作,保证2个项目能够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接替有序。今年市政府委派市决咨委考察了河北省承德市尾矿利用工作先进做法,市级相关部门近期正在联合讨论制定鼓励支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的相关措施,内容涉及政策所支持的方向、建材销售支持、招商引资、强化科技等多项内容,预期全市尾矿产业将会有一个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2.刘峰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建议》(第46号)建议措施成效:市价格认证中心每年最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市发改委及各县区发改局去年都成立了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价格、法院、司法系统退休人员、社会贤达、村社能人等充实为价格争议调解人员,确保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介绍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把价格争议调解相关政策真正送到群众身边。
3.魏民权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第47号)建议措施成效:今年6月份以来,省发改委建立贴息民间投资项目库,对于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根据贷款实际投放额度,最多连续两年给予2个百分点贷款贴息(利率不足2%的按照实际利率足额补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每月底前报送新开工的推荐项目清单,每季度报送上季度贴息申请,省发改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贴息资金投资计划。我市首批征集报送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6个,申请纳入省级贴息民间投资项目库,争取贷款贴息支持。
4.任战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储能电池项目建设的建议》(第58号)建议办理满意度为:基本满意。措施成效:一是抽水蓄能产业实现集群化发展。目前,全市在建和拟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有9个,其中,1个在建的镇安月河抽水蓄能电站,装机140万千瓦,累计完成总投资70%,预计今年10月份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3个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的项目。二是化学储能产业取得新突破。产业重点布局在山阳县和商洛高新区,其中山阳县五洲矿业钒产业园建设年1万立方米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线项目,已建成1千立方米钒电解液的中试生产线。商洛高新区布局6个项目,商洛比亚迪公司年产1.2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3.6亿平方米动力电池隔膜纸项目已建成投产。三是氢储能产业加快起步氢能可转化为甲烷、甲醇及其他液态燃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目前商洛高新区正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0兆瓦制氢设备制造项目已完成产品开发、试验。洛南商洛绿色氢能产业园2000万立方高效制氢生产线项目开工前期审批手续基本完成。
5.张贤慧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启动西合高铁建设的建议》(第63号)建议措施成效:市分管领导于今年2月28日带队赴河南省南阳市进行工作会谈,双方就共同争取按照商洛西接轨方案将西合高铁商洛至南阳段纳入《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5)》达成共识。4月份,由省发改委牵头,西安铁路局、陕西轨道交通集团参与,形成的《陕西省高速铁路规划项目示意图》中,已将西合高铁商洛至南阳段纳入其中,并已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月,省发改委到国铁集团对接全省9条高铁纳规工作时,明确提出将西合高铁商洛至南阳段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9月份,王青峰市长赴河南省南阳市对接西合高铁前期推进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再一次达成共识,将密切配合做好高铁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高铁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顺利推进实施、早日建成通车。
6.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7号)建议措施成效:制定了《商洛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专项方案》,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班推进、领导包抓、双周调度、半年观摩、周末现场会、前期会商和并联审批、‘六库两线一码’项目动态监测”、督导服务八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及时会商,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2023年,全市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39个,总投资20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6亿元、较去年提高25%;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46个,总投资965亿元,年度投资218亿元、较去年提高63%,项目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7.王昕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高铁经济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区建设的建议》(第68号)建议措施成效:针对高铁连通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早规划、早部署,放大高铁的聚集效应、同城效应、互补效应、形象效应、一体化效应等正效应,降低虹吸效应、过道效应、错配效应、冲击效应以及加剧区域竞争等负效应。围绕“山水园林城市,生态康养之都”城市定位,目前已编制完成《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即高铁康养新城控规)、《商洛市高铁站片区修规设计》、《西十高铁山阳站高铁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西十高铁漫川关站高铁新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8.邵朝锋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75号)建议措施成效: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领导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和“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商洛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项方案》,提出五大方面37项工作措施,推进突破年活动落实落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253项事项进驻“秦务员”APP,全市1.12万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6万项事项实现“一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推出15个方面92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等10个“一件事”已实现系统点亮。
9.姚磊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宁商协作"向纵深发展的建议》(第90号)建议措施成效:省发改委下达我市两批2023年苏陕协作资金共计6.25亿元,实施项目124个,总投资46.45亿元,重点安排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完善产业链的产业和就业项目,支持巩固苏陕协作成果,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效益,有序推动协作重心向乡村振兴转移。同时,适当支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以及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农业产业园、农文旅融合和村容村貌提升、产业路建设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市124个苏陕协作项目,已开工122个,开工率为98.4%,其余2个项目已基本具有开工条件,近期将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可带动2万农村人口增收,其中脱贫人口7087人。
10.杨梦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的建议》(第93号)建议措施成效:专门成立了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一条措施》《2023年商洛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实施办法》《支持个转企二十一条措施》等支持性措施。
11.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05号)建议措施成效:省发改委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将健全应急物流保障服务体系作为全省“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之一,提出构建三级应急物流网络、建立应急物流高效协同机制、提升应急物流组织水平等要求。我委将会同商务、交通、应急、邮管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应急队伍建设、物流设施、物流技术装备、应急物流运转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短板和不足,将强弱项补短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紧抓实。
12.民建商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粮食安全工作的建议》(第186号)建议措施成效:指导全市成立9个农机合作社,设立4个粮食作物烘干点为粮食生产提供耕、种、收加工服务。在本地传统种植模式的基础上研究归纳了8余种种植模式,制定《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方案》指导农户因地制宜扩种大豆。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68个、现代农业园区152个、农民合作示范社227个、示范家庭农场15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数量达73家,近2年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1800万元,用于补提服务环节差价,累计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0余万亩次,解决小农户生产难题。
13.曹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规范停车收费问题的建议》(第211号)建议措施成效:商州中心城区现行收费标准是2017年6月区发改局(物价局)在充分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制定了现行收费标准。价格水平还比较适中,也是完全符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即收费标准制定应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的原则。通过开展停车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些不合规的停车场已被取缔。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勘察科学规划,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在道路两侧及相对较宽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并交由停车管理公司统一规范管理。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市民出行便利。
14.隋萍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形成临西十、西康高铁经济带建设的建议》(第212号)建议措施成效:针对高铁连通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早规划、早部署,放大高铁的聚集效应、同城效应、互补效应、形象效应、一体化效应等正效应,降低虹吸效应、过道效应、错配效应、冲击效应以及加剧区域竞争等负效应。围绕“山水园林城市,生态康养之都”城市定位,目前已编制完成《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即高铁康养新城控规)、《商洛市高铁站片区修规设计》、《西十高铁山阳站高铁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西十高铁漫川关站高铁新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15.民建商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71号)建议措施成效: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组织政银企对接会16次,辖内银行机构为相关企业授信115.27亿元,发放贷款36.62亿元。清理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9份,废止7份,为激发市场活力扫清制度障碍。利用专题会、电子大屏、网站、平台、掌上APP、微信工作群等各类渠道宣传利企便民政策,全市累计举办学习专题培训班9场次、走访企业340余家。
16.肖庆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88号)建议措施成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领导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和“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积极借鉴南京、天津、西安等地营商环境先进指标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商洛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项方案》,提出五大方面37项工作措施,推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和“专班领导、专人办公、专责落实”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突破年活动落实落细。
17.王永星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97号)建议措施成效:制定了《商洛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专项方案》,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班推进、领导包抓、双周调度、半年观摩、周末现场会、前期会商和并联审批、‘六库两线一码’项目动态监测”、督导服务八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及时会商,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2023年,全市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39个,总投资20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6亿元、较去年提高25%;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46个,总投资965亿元,年度投资218亿元、较去年提高63%,项目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18.民盟商洛市总支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主城区供水价格改革的建议》(第299号)建议措施成效:2023年初,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调度工作通知》要求,我们已经将调整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列入今年的调整计划,目前,我们已按程序启动了调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听证会第1次公告已于2023年10月9日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后期将按照定价程序拟对城区供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19.曹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力度的建议》(第315号)建议措施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有三种形式,分别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在《陕西省定价目录(2021版)》之内,属于市场调节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市级政府没有制定和修改定价目录的权限。目前已经将相关建议反馈至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如有最新进展将会尽快联系提案人。
20.黄登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清理全市工业园区僵尸企业的建议》(第329号)建议措施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先后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处置工作方案,定期调度,研究解决问题。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上一轮纳入中省名单内的“僵尸企业”共计25家,已处置销号24户,安置职工3341人,另有1户采取关闭撤销方式进行处置。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有关工作会议纪要》和市发改委联合19部门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从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处置流程和组织保障等五方面进行了任务细化分工,提出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时限要求,夯实了主体责任。
二、主要做法
2023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聚焦“一都四区”建设、打好“四提攻坚战”,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我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挂帅、职能科室承办、党政办协调推动的工作闭环。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批示并主动领办建议提案,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2023年市发改委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高度重视提案办理,通过办理提案,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事项,认真解决实际问题,把办理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了《市发改委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案办理的时限、要求和程序。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提案办理交办会、推进会,逐件落实责任,定期听取汇报,扎实推进办理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商,有序推进办理。每件提案答复内容实行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的多重审核把关制度。党政办每月跟踪督办,定期汇总办理情况,加快提案办理进度。对于关于加快推进西商(融合)发展的建议、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建议等重点提案,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争取中省相关部门支持,多次召开汇报会、协调会,有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倍增计划实施的建议等会办件,我们也高度重视,给市工信局等主办单位提出了办理建议。
(四)规范答复程序,提升办理质量。严格遵守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协提案办理程序。主办件办结后,将办理意见及时回复委员。协办件办结后,将办理意见回复主办单位。正式答复件,由承办科室审核,经分管委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寄送提案人,同时抄送市委(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组织专班对每一件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复查落实,做到书面答复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以来,尽管我委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提案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项目进度比较缓慢,效果不明显;二是跟踪督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还要进一步加强会办件的配合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成效,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提案办理真正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
(一)是充分吸纳智慧,着力谋大局、抓大事。政协委员们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接触面广,他们的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他们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是我们推进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风向标”。我们将积极吸纳委员们的智慧,进一步提高“参谋”“助手”水平,加强成果应用。
(二)是以实效为导向,坚持做实事、办好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回应群众关切的事,切实把回复意见落实到相关政策、规划、方案之中,体现在项目实施之上,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以工作的实绩来检验办理的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力求善作为、能创新。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党政办协调抓以及事前交办、事中督办、事后通报等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委员沟通互动,用真心付真情,提升提案办理质量,以实际行动展示发改形象。
市发改委将以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务求实效,对已办结的提案落实效果进行回头望,对正在办理和计划办理的提案进一步落实措施,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兄弟城市
县区政府
党群机关
政府部门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