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103-150035-95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11-12 | ||
名 称 | 商洛市发改委转变职能 优化服务稳增长促发展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按照省、市职转办有关精神,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借本次机构改革之机,不断优化转变职能,加强监管服务,清理简化程序,精简放权惠民,从强化审批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抓手,整合加强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稳增长、促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促进商洛市域社会经济大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不断优化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省、市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文处理制度》《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问负责制》《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时办结制》《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承诺制》和《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依据《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促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惠民促发展,商洛市发改委于2018年7月,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4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移交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107号窗口,进行集中办理,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和审批账户,明确了进驻人员、进驻事项、办理权责、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的目的,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截止目前,审批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45项,审核办结各类审批项目59件,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顺利。
二是强化提升工作透明度。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机关门户网站,依托发改委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公众微信号和其他各类新媒体,及时公布公示各类审批事项、申报通知、指导意见等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开公示。坚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限时办结制度,对每个项目的审核实行全面公开化、透明化,不留违纪审批隐患。对涉及全市社会经济的重大项目,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审定,根据有关规定在各大媒体公开公布,以举办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召开各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后综合评定决策实施。对照《陕西省行政许可“三级四同”目录》和《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事项目录》,修订完善了《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信息登记表》,对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承担的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三大类共45项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将审批、核准、备案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工作日的20个、30个和1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10个、10个和1个工作日限时办结,所有项目审批做到了“零超时”,使“群众只跑一次”得目标得到很好的落实,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根据中、省、市安排,结合商洛市工作实际情况,自2013年以来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9号)精神,在做好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管好市级审批事项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商洛市市级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商发改发〔2017〕366号),将县级政府可以自主审核办理的22项投资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下放。其中将“5亿(不含)-2亿美元(含)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明确为备案管理,并将“2亿美元以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和“10亿元及以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到县(区)。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取消项投资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18项,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极大的降低了审批门槛,不断促进各类投资项目加快实施。
四是积极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与市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等相关审批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商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商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及办事流程》修订,并自主编制完成了《商洛市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方案》。在具体项目审查时,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不再纳入审查范围,同时对项目报批流程、材料准备等进行了大幅度的简化清理,不断优化程序,减少相关工作环节,有效减轻了办事群众的负担。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商洛市整个发改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多渠道公示投资项目企业信用信息,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坚持责任和权利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先后印发了《商洛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章制度,有效加强政策引导。同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严格执行《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认真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有效提振市场活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年度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继续落实和完善《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从委领导干部抓起,从委机关开始,以领导干部的“个别少数”为主,模范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精神,强化科室的岗位服务意识,巩固和提高干部职工群众观念、群众意识和为民服务思想,把“放下架子强服务、不做样子提效能、善动脑子重谋划、扑下身子抓落实”作为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形成抓规划促全局、抓谋划促后劲、抓督查促落实、抓招商促活力、抓服务促效能、抓调研促实干的“六抓六促”工作新局面,全是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客商满意度普遍提升。
二、存在问题
行政审批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结合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际,通过梳理整理,发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信息平台建设不到位。全市信息化共享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生态红线信息平台等信息终端共享平台建设不到位,未能实现正式运行,导致项目产业准入与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与生态环保、行业规划、产业布局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若仅按照项目审批实现“资料齐全真实、一套申报材料,信息共享,只跑一次”的要求进行审批,存在一定风险,导致项目审批时多方论证,致使一站式服务效能不高。
二是项目申报资料不规范。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与项目申报政策要求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项目建设规模与中、省要求或行业专项规划不符;项目功能设置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符;产业项目准入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符;申请报告编制深度或编制单位资质不足等。还有部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中,还存在着以各审批部门的证明、情况说明等代替相关行业审批文件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近年来,生态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在审定产业项目准入时,需要与规划、用地、环保、文物等行政审批部门反复对接,由于各行政部门间不能实现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共用,既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又严重影响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往往造成因时效性不强而导致项目申报流产。如果市级多规合一平台、生态红线管理系统等系统平台能为项目审批提供信息共享及参考,这些矛盾都将迎刃而解。
四是发改系统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目前的工作人员受专业所限,难免存在业务不熟练等情况,尤其是行政审批改革以来,实行集中化综合受理,对除发改系统以外事项了解不多,有待进一步强化专业培训。
三、工作设想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按照中省市“放、管、服”三位一体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各项改革决定,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交流与学习,不断强化对各县区项目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一是提高站位,简化审批手续。以中、省最新政策、法规和行业要求为依据,积极研究解决审批条件、申报资料、部门规章互相制约和不规范的各类难题,进一步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制度规章,彻底解决项目单位申报的资料与中、省项目要求不符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惠及群众,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制度落地生根。
二是统筹协调,加快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加快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主要以部门内网为主,部门信息资源只能实现内部共享,不能实现部门间、社会使用者之间的共享分享,要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网络一体化建设,及时启动信息资源终端项目建设,尽早打通部门之间信息不畅的渠道,彻底解决项目投资审批平台终端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的问题,尽快实现信息实时交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调动市场活力,避免造成工作效率底下,资源浪费,社会效益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强化认识,下放审批权限。按照《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新规定及省上要求,依据市上相关规定,积极探索研究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不断强化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和跟踪服务,积极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相关手续的清理及规范工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现场勘察、综合图审、中介结构审查、联合验收和专家评审等方面实行综合协调,确保审管信息共享、无缝链接。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邀请中省有关专家,组织对全体业务人员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办事的精细化、精准化能力和水平,使业务人员不仅要掌握本部门的业务,还要熟悉弄通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知识。同时,要给基层充实工作力量,增加人员编制,力争实现专人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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