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725-090414-963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双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8-04-27 | ||
名 称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非营业性)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流程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非营业性)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 |
携带申请资料向商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提出申请 |
材料审查 |
材料齐全,下发《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属于法定形式下发《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补正通知书》 |
委托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15日内),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综合验收表》 |
治安支队、市局主管领导审核 |
准予行政许可的,核发《(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向社会公告;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不予批准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