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gxj/2024-0004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名 称 | 商洛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民爆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工信发〔2024〕14号 |
各县(区)经贸(工信)局,市黄建办:
按照市安委办统一安排,市工信局决定在全市民爆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民爆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日
全市民爆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英才学校和江西新余“1·24”临街商铺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办统一安排,市工信局决定,在全市民爆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时刻保持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的清醒敏锐,以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为切入点,以火灾防范现实斗争需要为着力点,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发力点,以清查整治民爆行业重大火灾隐患为关键点,实施精准排查、靶向治理、综合施策。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切实将压力传导致企业,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结束。
三、整治对象
全市民爆生产经营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施工动火作业方面
1.检查发现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的,责令停止危险作业,严格依法查处。
2.检查发现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包括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等情形的,当场责令停止危险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依法拘留,对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落实“一案双罚”。
(二)安全疏散条件方面
3.检查发现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锁闭、封堵、占用或数量不足、宽度不够,依法责令现场整改,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和人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4.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拆除清理。
(三)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5.检查发现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或损坏瘫痪,自动消防设施无法联动响应的,依法责令现场整改,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和人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6.检查发现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责令整改。
(四)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7.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或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8.检查发现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应急响应联动制度的,督促单位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疏散等职责分工。
9.检查发现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符合实际,员工不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方法技能的,督促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督促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向本县(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要主动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采取联合检查、交叉互查和专家会诊等方式,查清隐患、消降风险。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及时收集汇总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部门联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能够当场整改的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等隐患,现场督办整改;对于当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限定期限、明确责任、闭环整改;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或难以整改的严重问题,作为攻坚整治重点,落实政府牵头、行业督改、消防指导、单位整改等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单位按期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对于单位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集中报道攻坚行动工作进展,定期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要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民爆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针对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集中培训,切实增强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法治意识、管理人管理能力、员工组织安全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邀请消防部门,围绕务实、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要求,督促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等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单位抗御火灾能力。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认真研判民爆行业消防安全风险,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联合消防部门集中挂牌督办一批整改难度大、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联合相关部门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市工信局将于近期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各地也要组织成立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聘请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参与,邀请媒体记者随行摄像,召开警示会,通报问题、提出要求,既要督导工作落实情况,也要指导疑难问题整改。
六、方法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2月2日前)。细化制定本部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3月15日前)。要一体推进落实单位自查、部门联查,聚焦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关键环节、重要企业,加强源头监管,强化综合治理,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底前)。组织对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查背后隐藏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单位职责,制定专项方案,加强整治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民爆行业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等工作机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和部门,按照《陕西省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督办约谈,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月5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3月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田龙联系电话:0914-2312828
邮箱:504067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