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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11:16 点击次数:

 商工信函〔2023〕92号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及申报工作

的通知

 

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有关企业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328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市级工信(国资)系统企事业单位和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评审时间

个人申报11月20日前完成,单位审核推荐线上11月30日前完成、线下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评审基本条件按照市人社局文件要求。

(二)高中初员级(工程系列)评审条件均按照省人社厅省工信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单位)初级、员级,具备以下条件也可申报。

1.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技术员;

2.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有关要求

1.高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市人社局文件要求参加线上评审,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2.初级、员级职称采取线下评审方式按照以往程序开展,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职称推荐工作,并将评审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节能安全科(联系人:米仁沙,联系电话:2312828)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的通知

          2.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

通知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14

商工信函〔2023〕9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及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工程专业分类.xls

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