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工信)局、国资委,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经局、国资委,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各市属国资监管企业:
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全市工信(国资)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的通知》(商工信发〔2024〕37号)要求,现就全市工信(国资)领域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公告牌制度
公告牌制度是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落地生根,鼓励企业员工吹响内部举报号角,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各有关企业要建 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列明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局、国资委要督促工信(国资)领域监管企业建立公告牌制度,强化宣传发动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制度具体要求
(一)制度适用范围。
工信领域: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
国资领域:在市、县两级国资监管企业选取重点企业,建立公告牌制度,涉及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做到全覆盖。
(二)公告牌内容。公告牌要以贯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的重 奖激励和严格保护为重点,列明举报受理渠道、重奖激励标准等 事项。省安委办设计了举报奖励公告牌模板,请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局、国资委参照模板样式,结合工信(国资)领域实际,明确监管部门(除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外,国资监管企业按照所属行业填写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如: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受理电话,制作相应的公告牌模板。
(三)制作规格。公告牌在制作上可灵活采用纸张、塑料、 金属、高分子材料等各类材质。公告牌尺寸不得小于长1.2米、宽0.8米。推荐背景采用蓝色底板,文字颜色采用白色或黄色。
(四)张贴悬挂位置。各有关企业要在生产经营场所选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原则上,各有关企业的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要分别设置。其中,交通运输企业须在场站设置,建筑施工企业须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
三、强化宣传发动
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局、国资委要向监管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的作用意义,通过宣传打消举报人的举报顾虑,鼓励举报人及时查找发现身边的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途径,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局、国资委要将公告牌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推动工信(国资)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在开展民爆生产经营企业执法检查和国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活动时,要将企业落实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市工信局(国资委)将适时对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和国资监管企业公告牌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督导检查。
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局、国资委,市属国资监管企业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已制作悬挂公告牌的企业名单报送至市工信局(国资委)。
附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模板
联系人:节能和安全生产科 田 龙 2312828
统计评价和企业领导人管理科 周立玲 2335805
电子邮箱:504067418@qq.com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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