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204-105332-45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国资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3-04-28 | ||
名 称 | 市工信局国资委采取措施加强国资监管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市工信局、国资委采取八项措施,加强国资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五项制度规定,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积极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案件。要求各国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坚决把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推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司务公开,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及时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切实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并将其纳入企业监管范畴,建立职务消费报告公示制度,形成规范、透明、严格、有效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框架。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控制购买或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以及出国(境)考察等活动,勤俭办一切事情,严格制止奢侈浪费,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与检查。六是全面做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国有产权监管工作,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完善现代产权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企业监事会建设,整合公司监事会、企业纪检及内部审计等方面力量。七是建立完善国企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积极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者薪酬的监管。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抓好廉洁从业和决策制度的落实。市国资委、监察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国资监管企业廉洁从业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督促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