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gx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国资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洛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国资发〔2023〕7号 |
各市属监管企业,各县(区)国资委:
《商洛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属监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国资委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区)相应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商洛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强化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整体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国资发〔2023〕1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格局,推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闭环管控。实现市属监管企业监督全覆盖,着力加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实行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紧盯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市属企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
权责明晰,协同联合。有效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放管结合,以服促管。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一企一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管资本就要管党建,把党的建设融入到管资本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内监督,对市属企业党组织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检查并纳入党建考核。对市属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情况进行备案指导,每年底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述廉并进行评议。对市属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行监督,安排部署并派员指导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市属企业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召开党组织会议、落实前置研究事项、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适时开展抽查检查。
(二)强化法治化监管。督导市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严格法律审核把关,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着力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健全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务人才体系,加强法务干部队伍建设。动态监管市属企业涉诉案件化解,推动案件管理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
(三)加强对外投资监管。加强投资监管,对市属企业主业进行核定并动态调整。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年初未进行备案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商洛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核,严格管控非主业及禁止类项目投资。对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加强财务监管。加强对市属企业财务快报的研究分析,审查财务核算规范性、经营成果真实性、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监督市属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情况,依据负债风险水平动态调整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关注企业,及时预警并督促企业做好风险应对,并做为审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重要依据。强化市属企业清产核资审批,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
(五)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对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督,按照权限审核批准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非公开协议转让和产权置换事项。实时监测市属企业资本金变动情况并对其进行审批管理,督促市属企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及产权登记。
(六)加强国企改革全过程监督。对市属企业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管理人员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全员绩效考核、员工公开招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围绕优化产业链布局,加快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相关资源资产、业务模块、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按照权限对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份制改造、上市、新设、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进行核准。对市属企业公司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批准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七)强化业绩考核与评价。加强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业绩评价,审核市属企业业绩考核目标和完成情况以及影响经营业绩因素、业绩考核加减分等事项。加强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审查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预算方案和负责人薪酬方案,审核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巡视等反映工资总额管理违规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原则,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内部差异化分配。
(八)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日常管理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尤其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人员履职行权、遵规守纪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人员如实报告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方式
(一)统筹各类监督实现贯通联动。强化出资人监督,在日常业务监督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外部协同监督,以党内监督为统领,统筹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力量,完善监督协同联动和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二)实行清单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坚持问题导向,将每户企业审计、巡察、综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建立问题清单,一企一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管工作中发现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建立督办机制,对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共性频发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提出监管建议。通过“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销号验收”,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验收核实”的工作闭环。
(三)强化成果运用巩固监督成效。建立反馈机制,依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国资委对企业的监管意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馈企业。有效运用监督结果,将监督情况、整改情况与考核挂钩,以考核促整改,提高监督效能。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的,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损失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构建发现、调查、处理的监督工作闭环。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指导推动市属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企业各级党组织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监督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重大问题,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健全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改革方向、不适应监管要求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文件规定。着力加强出资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提示函、通报、约谈等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加强事前监管、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职责、程序和有关要求法定化、规范化,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工作体系。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国资监管队伍力量。加强监管人员的专项业务素养、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权履职能力。探索建立国资监管干部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工作机制,推动提升国资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