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gxj/2024-0002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国资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 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国资发〔2023〕78号 |
各县(区)国资委、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做好 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有关规定,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资发(2023〕124号精神,现将 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会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关统计法规,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准确统计各类非财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资源,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四是督促企业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二、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各单位应当于2024年3月1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一)以正式文件报送 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各县(区)国资委报送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2023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陕西专版)可在省国资委官网(下载服务栏)下载使用。如在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科)联系。
联系人:茹官瑞 电话:2335805 15229988864
附件: 1.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