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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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gxq/2024-00089 发布机构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2
名  称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商洛高新区党政办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shangluo.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洛高新区党政办联系(地址: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大楼,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035801,电子邮箱:XCZX1530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商洛高新区)认真贯彻《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时效,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商洛高新区网站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56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30条),通过“商洛高新”政务微博、“商洛高新”微信公众号分别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50条、523条。通过简报发布高新区疫情工作信息12期。 通过商洛广播电视台播放“高新之窗”9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商洛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依法规范,有力推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高新区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商洛高新区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及时通过商洛高新区网站公开工作动态、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确保所有发布信息“零失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来源可靠、更新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与第三方签订技术保障协议,做好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按要求开设专题专栏,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市政府办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确定专人负责,商洛高新区确定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网站的日常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权威。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进行技术安全上的日常运维,有效保障了网站的信息安全和有效运转。三是积极参加培训,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运维管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商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过少,涉及教育卫生、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较少。二是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三是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细化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公开方式,切实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有效运行。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及时的公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商洛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