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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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gxq/2025-00002 发布机构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1
名  称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频道(以下简称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133条,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财政预算、法治建设等方面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登记表》台账,依法及时处理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公开申请68件(含上年结转1件),均已及时规范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商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拟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定期排查清理已失效或不宜公开信息,确保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安全可靠。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关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将原网站数据迁移整合至商洛高新区频道,并规范设置了频道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归档资料等栏目。安排专人负责商洛高新区频道和“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严防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主管部门反馈的有关问题。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完善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严格执行先保密审查,再公开发布要求,定期巡查检查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解读回应创新性有待提高,目前政策文件解读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作用,从多个维度、多个层面,以多种形式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和丰富公开内容,力争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广度、精度实现大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多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信息传递效率,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