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园区公务用车单位租车管理工作,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单位公务租车收费标准及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价发〔2015〕53号)精神,结合商丹园区实际,经商丹园区管委会2017年第1次园区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商丹园区公务租车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务租车收费项目。公务租车收费项目由基本费用和运行费用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费用:包括车辆折旧、规费、保险费、修理费、保养费、车位租赁费、人员薪酬和管理费用。
(二)运行费用:包括车辆燃油费、司机补贴和过路费、停车费。
二、公务租车收费标准。单位公务租车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一般性公务用车、保障性公务用车两种形式。
(一)一般性公务用车(长途)收费标准:基本费260元/天/辆,运行费:1.6元/公里/辆。(其中0.4元/公里用于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司机差旅费。单次超过150公里为长途)
(二)保障性公务用车(短途)收费标准:用车时间在2小时、30公里以内收费30元/次/辆;用车超过2小时且超过30公里但未超150公里,超过里程按2元/公里/辆收费。
以上两类收费项目,发生的过路费和停车费及司机差旅费由商丹园区建设开发公司承担,司机住宿费由租车单位承担。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试行期限。为了不断完善商丹园区公务租车收费管理,园区公务租车收费标准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二)安全责任。为了明确租赁车辆的安全责任,有商丹园区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使用办法。
商丹园区财政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