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丹园区财政局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经建
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局(室、站)、园区公安分局、建设开发公司、消防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建[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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