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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关于商丹园区“购改租”公租房住房资格 审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赵丹英 编辑:井琳瑜 发布时间:2024-10-31 11:46 点击次数:

根据《商丹园区公租房租赁房管理办法(暂行)》(商高新(商丹)管发〔2024〕26号文件)的规定,高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群众近期上报资料进行审查,经过文审及信息比对,14户申请(审查)资料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要求,其中8户家庭初审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6户家庭复核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现对该14户信息在商丹园区管委会A栋一楼大厅和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10月31日至11月6日)。

如上述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仍存在隐瞒收入、房产等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我局提供线索,经我局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逾期必须退出住房保障。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9142031826。

附1:2024年商洛市高新区第三批保障性住房家庭复审公示名单。

附2:2024年商洛市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初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