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丹园区公租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商高新(商丹)管发〔2024〕26号文件)的规定,高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群众近期上报资料进行审查,经过文审及信息比对,现对该10户信息在商丹园区管委会A栋一楼大厅和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3月4日至3月9日)。
如上述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仍存在隐瞒收入、房产等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我局提供线索,经我局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9142031826。
附1:2025年商洛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初审公示名单。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