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丹园区公租房租赁房管理办法(暂行)》(商高新(商丹)管发〔2024〕26号文件)的规定,高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群众近期上报资料进行审查,经过文审及信息比对,6户材料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要求,现对该6户信息在商丹园区管委会A栋一楼大厅和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5月21日至5月26日)。
如上述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仍存在隐瞒收入、房产等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我局提供线索,经我局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914-2031826。
附1:2025年商洛市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初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