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xq/2024-00098 | 发布机构 |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
名 称 | 《商洛市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地震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预案》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2年修订颁布的《商洛市地震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12〕38号)难以满足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应急预案涉及部门众多,各职能单位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我市地震灾害应对处置指挥体系、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作出调整。
二、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机制,履行抗震救灾职责,增强我市应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应对能力,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修编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洛市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以及其他地区发生可能对商洛市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级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
六、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包括11个方面。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阐述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部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县(区)指挥部相关职责。
第三部分是地震预测、预警与预防。明确了我市地震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发布规定及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对地震灾害预防工作提出了明确措施。
第四部分是响应机制。确定应急响应等级的判断标准、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先期处置。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指挥与部署、处置措施等。
第六部分是应急终止。明确了抢险救灾工作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终止响应。
第七部分是恢复重建。实施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3方面相关工作。
第八部分是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明确我市范围外发生的有感地震事件处置、地震谣传信息处置、临近地区地震事件处置、支援外市地震事件。
第九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指挥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灾资金、避难场所建设、风险评估、地震科普等相应保障。
第十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的编制、预案的演练、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工作。
第十一部分是附则及附件。主要明确《预案》的奖励与责任、监督检查、解释权、实施日期及附件。
七、政策解答
(一)此次编修《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机构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各级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需进一步调整和补充完善,对《预案》进行重新修订是适应新形势下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地震灾害等级如何划分?
地震灾害按其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标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M≥7.0级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M≥6.0级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标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M<7.0级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M<6.0级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标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M<6.0级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M<5.0级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标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M<5.0级地震。
(三)应急处置主要内容有哪些?
1.灾情收集与分析研判;
2.人员搜救与抢险救援;
3.医疗救治;
4.群众转移安置;
5.应急交通运输;
6.基础设施抢修和保供;
7.卫生消杀防疫;
8.社会治安保卫;
9.次生灾害防治;
10.社会力量动员;
11.涉外事务管理;
12.信息发布;
13.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
14.生产生活恢复。
(四)指挥部是如何设置的?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商洛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简称“市抗震指”)是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的专项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军分区副司令员担任,指挥长由市政府联系应急、住建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商洛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商洛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下设1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现场指挥部:当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市抗震指根据实际情况在受灾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
(五)如何响应《预案》防震?
举个例子,发生地震后,震区所在地县区应首先作出应急处置,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震情报告、人员撤离、群众安置、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同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市抗震指的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
再如,市抗震指成员单位应编制本行业地震应急预案,开展日常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发生地震后,要按照预案规定职责调配人员物资投入救援工作,并在市抗震指的统一指挥下成立相应工作组实施救援。
(六)与原预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修订内容有:
1.增加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先期处置、震情速报等方面内容。
2.健全完善了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3.在应急响应中增加了启动条件、指挥与部署、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更加明确了现场救援中各级各工作组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4.明确了应急救援现场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职责,确保现场救援有序开展。
5.应急保障内容更加完善,增加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内容。
八、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4-2399006
(此件公开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