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4日至6月20日,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统筹推进。市供销社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将党的领导贯穿整改全过程。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全程督办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加强对分管科室、社属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推动;各责任科室、直属企业主动担责,细化举措、扎实整改,形成党组统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二)细化举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针对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33个问题,市供销社党组结合供销工作实际,逐条梳理研判、深挖思想、制度和工作根源,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更新”。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每一项整改举措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坚决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推动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堵塞管理漏洞。
(三)突出示范引领,狠抓落地见效。市供销社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梳理整改情况、破解整改难点。党组书记带头领任务、抓整改、解难题,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投身整改。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深入分管领域、社属企业和基层社实地指导,细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要聚焦具体问题精准施策、集中整改,又要深挖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农资保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制度体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动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一)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巡察整改政治意识,市供销社党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巡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反馈会议要求,汲取经验教训,认真研究部署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组,实行“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社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并听取巡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次,班子成员会同各科室,对各自牵头问题认真会商研究,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2.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社机关的往来账务进行彻底清查,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洛市供销合作社债权债务清查咨询报告》,结合供销社经济业务实际,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经党组会综合研判,报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批,现已按照批复调整到位。二是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和台账,市社定期督查指导,督促企业真改实改,切实把反馈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召开专题会深入研究市社直属企业面临的困境和矛盾,推动企业盘活资源、开展业务、恢复经营。依托洛南县社注册成立的洛南县丰农绿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对接省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在县域探索恢复开展农资保供业务,增强农资应急保供能力;督促市供销综合贸易公司在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拓展新业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市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直属各公司规范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于2025年12月26日,组织市供销社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和财经纪律专题学习培训。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强化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建立长效机制,由机关纪委、财审科、监事会办公室等科室每季度深入各直属公司进行业务督导。
(二)本轮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
3.关于“不重视理论政策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贯通学习供销社社史、国内外合作经济理论、合作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党组会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职工会学习54次,专题研讨4次。围绕农资保供、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责主业在全市供销社系统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调研活动3次,探索深化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梳理明确年度重点任务14项,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工作实际,定期向省供销总社和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办报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报告》。
4.关于“落实上级要求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自查和自纠,撤销监事会印发的有关表彰通报文件,彻底取消部门表彰评比事项。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完善《市供销社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要议题由中共党员干部汇报,安排会议记录由中共党员完成。
5.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2次、举办读书班1期3天、开展专题研讨4次,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谈体会、作交流5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深入直属企业开展督导7次,帮助解决直属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班子建设等问题15个;市社领导班子、4名领导干部、10名科级干部查摆问题46个,分类建立了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账销号”式闭环管理,现已全部销号;围绕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领导班子集中整治台账1个、查摆问题4个、销号4个,修订机关管理制度3项,推动制度建设与执行效能双提升。二是围绕深化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梳理明确年度重点任务14项,持续推动学习教育向为农服务工作渗透、向各县区延伸。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四下基层”制度要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县区供销社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扎实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全市供销社系统各类经营主体920余家,对5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巩固了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6.关于“农资保供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依托社有企业资源,由洛南县社牵头注册成立农资企业,主动与省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对接,探索恢复开展农资保供业务,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各县区拓展。根据2026年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摸底,指导洛南、柞水两个基层社改造项目,参与当地农资储备和供应业务。
7.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听取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培训会精神,组织县区供销社负责人和社有企业负责人参加2025年第三期“持续打造综合平台、当好桥梁纽带”基层为农服务培训示范班,并赴渭南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市经验,研究安排部署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各县区参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开展的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调查,积极探索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025年因地制宜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托管服务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规模达到38.2万亩/次。
8.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排查整改通知》,市县(区)联动,组织对供销社系统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全资、控股、参股)经营手续进行排查,及时督促陕西供销集团益民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下属10余家回收网点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手续,对露天经营、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
9.关于“农产品促销与新技术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技能培训,组织系统干部、直属公司职工、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新媒体运营、AI技术应用等专题培训3次,提升运用新技术开展农产品促销的专业能力。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明确市供销社党组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市社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及党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报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11.关于“意识形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面落实党组会议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全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
1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市社及直属公司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13.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风险隐患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标准改造,提升硬件水平,严格对照最新安全规范,全面开展仓储库房升级改造,目前7家企业已完成改造并通过专家组验收。二是指导新纪元公司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风险预案》,定期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库房、批发经营场所进行经营安全检查。三是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常态化联合检查行动方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定期开展常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重大节假日专项安全检查,有力保障了全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运行。
14.关于“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照商洛供销集团公司章程,定期召开集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指导企业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全年实现销售额1.31亿元,同比增长31.07%;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集团进行全面审计,按期进行股东分红,使集团的经营始终处于市供销社监控范围内,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运营、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现有基层网点进行功能分类,鼓励基层单位开展自主经营,恢复基层网点经营活力,累计建成服务功能全、社会形象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示范基层社5个,累计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853个,基层组织覆盖面达到84.5%,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223个,带动农户9371户,37487人,带动农户增收3000多万元。因地制宜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8.2万亩/次。督促各县(区)供销社充分发挥监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切实从严监督管理社有资产运营,特别是要严格规范社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投资等行为,切实杜绝低价出租、以租代卖等行为,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三是组织全系统社有企业、专业社等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0次,在2025年世界中学生排球锦标赛和2025年第十五届全运会女排成年组资格赛运动员驻地等多次活动展示展销来自7县区的300多种商洛农特产品;引导企业借助AI等新技术,大力开展短视频宣传、直播带货、网络营销等,进一步拓宽商洛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商洛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四是做好项目谋划、培育、储备,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个方面体系建设,谋划2026年“新网工程”项目5个,预算投资2200多万元,拟申报项目资金600万元。
15.关于“信访风险隐患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社属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均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等机构;指导直属公司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了对社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年轻化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年度审计,确保社属企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二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纠治“四风”问题,组织社属企业班子和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8场次,学习供销社系统和身边反面典型案例8次,带领20余名党员干部赴商州监狱等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社属企业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信访风险矛盾隐患排查,采用集中排查和日常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的矛盾隐患,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防止矛盾升级。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部署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严肃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和上报工作。二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每季度对社属企业经营、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开展排查,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通过督查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市直供销社系统廉政底线。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坚持信访件处理“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原则,切实提高化解信访事项的业务能力和办理质效。
1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市供销社党组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全面详细的主体责任清单,在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中均部署和总结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书记在年度述职中翔实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严管和厚爱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强对分管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机制的灵活运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8.关于“落实企业化管理制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各县(区)供销社对机关编制和现有人员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已将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的干部调整及时配备到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商南县、柞水县供销社积极主动与县区编办对接,对设立监事会办公室进行审批,并根据现有人员情况,设立专职监事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9.关于“未发挥内控机制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监事会和财审科内部监督、内部审计职能,规范内审工作,制定年度内审计划,按照“季度检查和年度审计”相结合的要求,结合第三方机构对直属企业2021年至2024年度工作的审计报告,下发《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办的通知》和《关于对直属企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直属企业账务混乱、违规出租房屋、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在前期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对直属公司开展财务、经营、社有资产管理等监督检查3次,现场反馈问题及整改建议6条,均已完成整改。
20.关于“未形成监督管理合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商洛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权责清单,厘清了理事会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责、监事会监督职责、社资委出资人职责、财会审计科内部审计监督职责、机关纪委执纪监督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直属企业在市供销社党组的领导下平稳规范运行。
21.关于“延伸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纪检监察等作用,完善了《市供销社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全面建立社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市社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市社党组每年专题听取1次社属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汇报,市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包抓联系的社属企业,每季度听取1次包抓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包括企业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查看公司经营财务报表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和日常监督指导。机关纪委配合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市供销社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对社属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责。
22.关于“监督执纪履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对涉及社属集体企业的信访件核查处理结果,进行“回头看”,核实处理结果和整改成效。同时,积极配合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目前已全部核查到位,并上报纪检监察组,待纪检组反馈处理结果。
23.关于“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直属企业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参照学习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等文件,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规范公务招待、商务招待等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目前,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资金及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结合日常重点工作开展,每季度对直属企业公务招待、商务招待等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杜绝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招待发生。
2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社机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财政、会计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各经济、会计科目的列支内容及范围,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确保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开支合法合规。修订完善市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对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支出无依据的坚决不予支出。二是督促直属各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报销等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对直属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5.关于“‘头雁效应’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和我省《若干措施》,结合中省市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供销社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市社“十五五”规划编制,立足“为谁服务、谁来服务、怎么服务”,开展调研活动3次,探索深化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梳理明确年度重点任务14项,常态化深入县区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等指导企业和基层社围绕主责主业开展为农服务。二是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参加“持续打造综合平台、当好桥梁纽带”基层为农服务培训示范班等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及专业知识,提升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因地制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38.2万亩次,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质效。三是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依托商洛供销集团,探索开展社属企业横向整合、纵向联合,充分利用现有基层网络资源,推动开展农资保供、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商洛供销集团全年实现销售额1.31亿元,同比增长31.07%,切实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和能力。
26.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市供销社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且会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党组会。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班子成员每季度采取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等形式,加强对社属企业领导班子和市社机关干部日常监管。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抓好自身管理的同时,每季度对分管科室干部和包抓联系企业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谈心谈话、监督管理,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规范做好谈话记录,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并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市供销社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刀刃向内剖析根源,相互批评直击要害,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办公室和劳资干教科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和要求,掌握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的动议、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规定和时间要求,有效杜绝选人程序环节倒置现象发生。二是对2025年以来,收到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科级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的任职备案的文件,由党组下发正式任免文件5人次。
2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开展市社机关参照管理人员精细化管理摸底,全面分析近三年市社机关职务配备、职级晋升、人员机构情况并形成报告,为做好机关参公人员日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市社党组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通过日常工作、谈话了解、沟通反馈等方式加强对市社机关现有干部队伍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对干部进行轮岗转任,帮助干部职工积累更全面的工作经验,提高其综合素质、工作效率和领导能力。
30.关于“干部结构队伍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用足用活职务职级相关政策,实施“3126”优选优培工程,截至2025年年底,市社机关培养35岁左右正科级干部1名、30岁左右副科级干部2名。完善了社属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制度,召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市直各公司领导班子配备,决定免去原市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经理职务,由1名副经理主持工作,并在今后及时选强配齐领导班子。
3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组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市社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包抓联系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企业工作专题汇报,推动各责任主体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同时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通知》精神,认真修订《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夯实基础,压实责任。
3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由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集体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会议召开频次、参会范围、会议议程等内容。组织各直属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照规定要求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安排专人指导各直属企业做好日常党建资料收集和会议记录的如实、规范记录。
33.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和时限,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为依据,明确按月交纳党费,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比对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表、党费收据存根“三比对”方式,核查全体党员是否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据保存是否完整规范。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员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三、持续用力提升,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供销系统落地生根。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持续加压推进。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服务“三农”主责主业,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壮大社有企业实力,盘活社有资产资源,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力打造特色农业强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商洛新篇章贡献供销力量。
联系电话:0914-2313770
联系地址:商州区民主路2号市社保大厦710室
邮政编码:726000
中共商洛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