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洛国际...
|
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程诗有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朋双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红 市委编办主任 吴爱武 市人社局局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6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洛市第...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亚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强 市资源局副总督察 成 员:彭书旺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国强 市环境局二级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6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洛市第...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亚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强 市资源局副总督察 成 员:彭书旺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国强 市环境局二级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6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用地...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商洛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十条措施 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先租后让及弹性出让,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商洛市行政区域内供应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先租后让及弹性出让的管理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洛市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推进健康商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委《关于调整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和市政府2022年第13次常务会议要求,决定成立商洛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专职常务副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8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洛市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推进健康商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委《关于调整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和市政府2022年第13次常务会议要求,决定成立商洛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专职常务副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8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危险...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9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危险...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9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 伟 副市长 副组长:朱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 桢 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成小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28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医医...
|
商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扎实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陈泽勇 商州区政府区长 成 员:彭书旺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雪莉 市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31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医医...
|
商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扎实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陈泽勇 商州区政府区长 成 员:彭书旺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雪莉 市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31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税费保...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税费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商洛市税费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税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2〕3号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1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税费保...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税费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商洛市税费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税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22〕3号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1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首届商洛市政府质量...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全市各行各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质量、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28日
|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首届商洛市政府质量...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全市各行各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质量、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