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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hjj/2025-00370 发布机构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7-31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俊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皂角铺村铁路沿线集中居住区火车噪音问题建议》(第103号)收悉。噪声问题确实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社会关注度大,您的建议为我们工作提供了思路,我局在以后工作中将充分考虑,积极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铁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皂角铺村附近铁路运输线隶属于宁西线路,共2条(上行线和下行线),宁西铁路商南段全长约24km,线内含12条隧道,26个桥梁,每天候(24h)往返车次约80次,该线路于1999年建设,由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车务段管辖。皂角铺村居民区于2002年建成,共计约80户,铁路距离最近居民区直线距离约30米,铁路运输噪声来源主要包括列车运行时的轮轨摩擦、机车动力装置运转以及鸣笛等。

二、关于“关于解决皂角铺村铁路沿线集中居住区火车噪音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部门对高速、地方道路进行行业管理,铁路部门对铁路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商洛市人民政府和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商洛市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表》和《商州区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表》,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主管部门为交通部门,其中,铁路运行时产生的噪音污染,由市交通局协调铁路部门处理,市民可通过投诉电话反映噪声的问题,由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现场监测。2025年7月30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对皂角铺村居民区进行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为昼间66.2dB(A)、夜间55.8dB(A),皂角铺村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为昼间70dB(A)、夜间60dB(A),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就此问题与市交通局进行了反馈,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对接商南火车站和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工务段丹凤线路车间商南维修区工区(简称“工务段”),就皂角铺村附近铁路运行噪声影响群众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商南站和工务段表示将加强对皂角铺村铁路沿线轨道的日常维护工作,减少火车运行产生摩擦和碰撞噪声。同时,严格执行《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过往列车鸣笛,降低列车噪声对居民生活作息造成困扰。三是强化监管执法。近期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区《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表》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和投诉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依托“12345”市长热线、公安“110”等渠道受理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及时交办对应部门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共同促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