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08242493/2025-0007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目录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5-07-24 |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商洛绿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种 | ||
商洛绿益康环保科技有限:
你公司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收悉。经与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商请,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企业的通知》(鄂环函〔2025〕27号),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收集的200吨废矿物油(废物类别:900-214-08)和5吨废机油(废物类别:900-249-08)转移至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区湖北润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实施转移,转移危险废物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经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经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交接受单位留存,一份交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留存,一份交运输单位留存,一份交你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留存,一份自行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转移数量、种类、时限进行转移,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转移咨询电话:0914-2315960。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