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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索 引 号 116110000108242493/2025-00156 发布机构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5-12-12
名  称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收悉,经与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商请。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云南泓瑞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云环函〔2025〕301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铅锌冶炼烟气净化产生的60吨酸泥(废物类别:HW31含汞废物,321-033-29)转移至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工业园区云南泓瑞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经和接收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收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收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交接收单位留存,一份交接收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留存,一份交运输单位留存,一份交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留存,一份自行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转移数量、种类、时限进行转移,确保运输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转移咨询电话:0914-2315960。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