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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索 引 号 szfb/2023-0018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1 15:38
名  称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一、主要职能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产业政策;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研究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业设计;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四)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助省工信厅对在商的无线电、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运行和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七)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管理。

(八)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十)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一)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二)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十三)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

(十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和评价。

(十六)负责全市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负责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融资。

(十八)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全市储备盐的监督管理,建立储备盐轮换、动用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十九)承担与本部门有关的市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促进科、国有资产监管科(盐务管理科)、统计评价和企业领导人管理科、产业规划科、节能和安全生产科、信息化科8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和党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文件起草、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资金管理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

负责人:贺小龙

电话:0914-2313668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企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主任:江长贵

电话:0914-2982197

(三)企业促进科。负责拟订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的统计和考核;指导企业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创业服务与孵化小微企业;负责拟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及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的安排、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并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小微企业预警机制;负责调查研究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措施;负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负责协调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品牌培育、转变发展方式、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循环经济;协调促进产学研企合作和科技型企业专利项目的产业化。

负责人:牛 明

电话:0914-2312197

(四)国有资产监管科(盐务管理科)。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普法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和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所出资企业重大财产转让、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订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审批及所出资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审核。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建设工作。

科长:王威

电话:0914-2335805

(五)统计评价和企业领导人管理科。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算、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绩效及管理绩效;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办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抽查审计,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劳动用工;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所监管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跟踪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使用;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的大额捐赠;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承担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科长:周立玲

电话:0914-2335805

(六)产业规划科。研究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问题;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业设计;参与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及项目监管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科长:闫丹彤

电话:0914-2312607

(七)节能和安全生产科。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实施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组织协调产学研企合作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参与指导企业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系统应急管理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

科长:牛明

电话:0914-2312828

(八)信息化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协助省工信厅对在商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

科长:张永

电话:0914-2982935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王河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三楼)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3668(办公时间)

5.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g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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