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4-00474 | 文 号 | 商政发〔2024〕9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16:1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和初中学考期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2024年)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发〔2024〕9号 |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8日和6月22日至24日举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安全、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就考试期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点周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严禁鸣笛,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出入,考试工作用车凭证出入考点。
二、考生家长、亲属及与考试工作无关人员,考试期间不得进入考点及周围封闭区域,不得在考点周边扎堆聚集、喧闹及长时间逗留。
三、考点周边、考生食宿地2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工矿企业、娱乐场所和一切商业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噪音,严禁使用高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举行各类庆典、娱乐和聚集活动。
四、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宾馆、旅店和房屋出租户要严格落实身份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检查,严禁接待身份不明人员和携带非法通讯设备人员入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将关闭5G通信信号,请广大市民予以谅解。
六、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考点及周围封闭区域内飞行、停留、拍照、录像。
七、考生食宿地、考点周边各商业门店严禁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假冒伪劣商品和考试禁用物品,严禁售卖过期食品,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严禁干扰考试秩序的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全体市民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和初中学考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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