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批准〈商洛市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商城管字〔2026〕24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洛市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
二、《综合规划》是指导2025年至2035年主城区排水防涝、污水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你局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对标国家及陕南地区污水治理规范标准,优化规划指标体系、细化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主城区排水防涝和污水收集治理综合能力,不断提升主城区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筑牢城市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请你局会同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强化主城区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作的要素保障,加强对《综合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综合规划》各项要求得到落实。
四、《综合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并认真按照《综合规划》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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