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商洛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全面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商洛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现提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突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任务责任,为建设幸福商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活动。
1.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活动。对照《商洛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方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迎接省政府考评验收,力争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地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考评后达到县级示范标准的单位,及时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单位,先向市政府申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提请市政府予以命名。丹凤县要继续做好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5.制定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突出商洛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改进起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对涉法涉权的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统计、检查、通报等措施,提高文件报备率。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各县区政府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行政审批部门要对审批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8.深入落实《商洛市行政许可程序暂行办法》和《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强化行政审批过程监督,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9.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各县区政府要于6月底前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务的市级11个部门要在2月底前完成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要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大法制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启动新一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严格审核执法主体资格,认真组织培训考试,对资格不合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颁发执法证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经费,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1.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细化条目内容,改进公开形式。2013年,建成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化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2.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建立便民服务、交流互动平台,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信息、办事、提出意见建议。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化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复议受理活动加强监督,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的行为,保障复议渠道畅通。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增强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重视调解和解,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14.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自觉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将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互动,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诉讼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规定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八)加强依法行政监督。
16.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7.继续实行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重点内容和分值,合理设定考核指标,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九)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8.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学法等形式加强法制学习,全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不少于2期,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9.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并且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测试情况作为任职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每年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强依法行政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和部门给与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3年2月底以前,将有关安排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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