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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
索 引 号 szfb/2022-0033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08 16:19
名  称 我市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

近日,我市印发《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靠先进的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把矿石中有益的元素“吃干榨净”,减少“三废”排放,最大程度减轻矿业开发活动对环境的扰动,逐步实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有力、社会效益良好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我市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统筹、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全面排查辖区矿山生产建设现状,建立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设标准,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引导矿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施技术改造,建设绿色矿山,将矿区环境优美、开采工艺科学、综合利用提升、节能降耗有力、科技创新投入、企业形象良好贯穿矿业生产全过程,同时鼓励有实力的矿山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努力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批”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顺利实现两年内各县区分别至少推荐2个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项目,力争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全市生产和在建矿山60%以上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的工作目标。

按照方案要求,2022年3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和在建矿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表,推进整体工作。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各县区政府按照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绿色化建设工作。财政、发改、科技、工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等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动联建、协同配合,共同抓好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矿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绿色化建设经验,制定完善符合商洛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通过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实现废渣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尾矿综合循环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矿业循环式发展。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科技领先、管理规范、产品优质、形象良好的矿业企业,构建新时代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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