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5〕31号,以下简称《预案》),对做好商洛市城市内涝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此次《预案》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和处置暴雨极端天气造成的城市内涝灾害,指导应对城市排水系统重大及以上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城市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内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城区排水防涝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
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商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23年8月24日经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5.《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政发〔2022〕5号);
6.《商洛市防汛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5〕14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洛市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建成区因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城市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任务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明确应急职责,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内涝灾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健全巡查、物资、队伍常备机制,保障险情时信息、物资、队伍高效调度。
五、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行动、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理、附则共7个部分。
1.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我市排水防涝处理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办事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3.预警行动。从气象、水情、内涝的监测检查与预警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
4.应急响应。对信息监测、交通运输、医疗卫生、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应急水源、应急队伍、治安管理、技术保障等保障措施的责任划分及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5.应急保障。对通信与信息保障、抢险与救援保障、供电与运输保障、治安与医疗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等保障措施的责任划分及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6.后期处理。对灾后救助、灾后修复和重建、灾后评估、调查与总结等善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7.附则。规定了《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的相关规则。
六、预案的解释及实施
《预案》由商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5年7月28日)起实施。
七、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科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1308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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