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城市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水资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商洛市中心城区地处秦岭东段南麓、丹江源头的地域特征与水资源禀赋,进一步健全城市抗旱减灾体系,提升干旱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应对季节性干旱、多季连旱等极端干旱事件,全力保障商洛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城市核心公共服务用水、重点产业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据国家、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要求,结合商洛市中心城区发展实际,修订本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抗旱预案编制导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洛市“十四五”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规划》《商洛市抗旱应急预案》《商州区抗旱应急预案》编制。
三、修订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城市概况、风险评估资源调查与案例分析、组织体系及职责、城市干旱预警、抗旱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宣传培训与演练、附则、附录等11个部分。
此次修订的内容是:《预案》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有预案框架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城市干旱预警、抗旱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及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的抗旱应急职责。
2.城市干旱预警。明确了预警等级划分、启动流程、信息报送与发布等要求。
3.抗旱应急响应。对应急响应总体要求(指挥调度权限、紧急处置措施)、应急措施启动程序、4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等3个方面作了明确和规范。
4.保障措施。对信息监测、资金、物资、应急水源、应急队伍、技术、医疗卫生、奖励与惩罚、其他(供电、交通、治安)等9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内容作出了规定。
四、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
《预案》由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6年4月27日)起实施。
五、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21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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