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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 索引号
    01606072-9-02_Z/2022-0415001
  •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 名称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全市13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逐一明确,随文印发。各级负有尾矿库管理职责的单位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商洛市矿业安全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商政办发〔2022〕 10号)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巡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县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因职务变动发生变更的,各县区安委办要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附件: 商洛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xlsx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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