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商南县华林石材厂涉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索引号
    szfb/2025-00622
  •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 名称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商南县华林石材厂涉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秦岭办暗访反馈商南县华林石材厂无环保措施、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生产加工区无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后,商南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市、省整改牵头部门,整改方案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达到销号备案标准,按照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情况

“商南县华林石材厂位于富水镇沐河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占地面积77.07亩,原地类性质为采矿用地、林地,正在生产。暗访发现,现场4处矿洞正在开采,运输车辆频繁出入拉运石料,场内管理混乱、尘土飞扬,无环保措施。经核查,该项目2021年7月备案,分别于2010年8月、2022年5月、2023年10月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共计186.7亩,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9.21亩,且生产加工区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批建分离”。

二、问题核查情况

(一)经核查,商南县富水镇华林石材厂环评手续齐全,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反馈矿区运输车辆频繁出入拉运石料,场内管理混乱、尘土飞扬,无环保措施问题情况属实。

(二)商南县富水镇华林石材厂分三个批次共计经审批使用林地12.4468公顷,折合186.702亩。调取企业现状航飞图与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及三次审批矢量数据叠加,核定企业实际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面积2.8亩,反馈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情况属实。

(三)商南县华林石材厂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1日,为县级发证矿山。反馈生产加工区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经商南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属实。

三、整改任务及整改措施

(一)由县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生产期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湿法作业,并做好更换台账记录;责令企业规范堆存厂区物料,落实好抑尘措施;建立洒水抑尘制度、洒水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遮盖等措施。

(二)由县林业局负责,对企业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对超审批使用林地地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落实监管责任。

(三)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严格对照《农转用项目用地资料审查清单》指导企业加快组卷报批,办理用地手续。

四、问题整改情况

(一)企业采用湿法作业,对生产区采取洒水车洒水和雾炮机增湿方式进行降尘;企业对厂区堆放物料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同时,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车辆进出需经冲洗台冲洗。

(二)行政处罚和植被恢复到位。华林石材厂在采矿过程中矿渣压占导致超审批范围破坏林地2.8亩,林业局于2025年1月10日对企业下达了缴纳罚款18645元(商林罚决字〔2024〕049号),企业已足额缴纳了罚金。责令华林石材厂在2025年6月30日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企业在厂区内已栽植侧柏3000株(其中在违法地块栽植侧柏600株),撒播草籽10公斤。同时,落实了镇、村、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管责任,确保苗木成活率。

(三)2024年12月2日,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对华林石材厂立案查处,下达了处罚决定(商南自然资监字〔2024〕21号),责令华林石材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罚款90156元。同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2025年5月26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商政土批字〔2025〕67号)已对华林石材厂生产加工区建设用地予以审批。2025年7月25日,商南县人民政府(商政地批〔2025〕16号)对华林石材厂建设用地予以审批。

五、验收情况

商南县人民政府对商南县富水镇华林石材厂涉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经商洛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通过,并经省林业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通过,建议销号。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9月3日前向商洛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914-2313054。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3日

商洛市林业局

2025年8 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陕ICP备13007611号-1   网站标识码:611000004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10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