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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概况信息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6-00122
  •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 名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概况信息

一、主要职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规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和行政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5.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9.指导监管企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11.负责中央和省属国企在商协调服务和交流合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创新发展、战略合作、资本运营、公司治理、党建工作等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增强企业活力。

二、领导信息

1.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陈开锋:负责市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2.副主任张永: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董事会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规划编制、章程审核、产权(股权)管理、资产评估(统计分析)、重大投资监管、资本运营、审计监督、合规管理、资本收益上缴、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招聘管理、清产核资(破产清算)、债务化解(清欠)等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属国企在商协调服务和交流合作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公室,分管改革发展与资本运营科、考核监督科,联系市黄建办。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劳资、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及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负责机关及监管企业党员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监管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和协调指导监管企业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青妇等工作。协助调查监管企业违规违纪事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牵头负责机关及监管企业巡视巡察整改和企业巡察工作。

负责人:黄邦荣

联系电话:0914-2850011

2.改革发展与资本运营科。研究提出监管企业改革政策建议,推进监管企业改革。指导监管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审核监管企业综合改革方案并推动实施。指导监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承担履行股东会职责有关工作,核定监管企业主业。牵头审核监管企业章程。指导监管企业完善组织结构、优化管控模式、去行政化、压缩管理层级。监督规范监管企业设立公司。研究提出监管企业重组整合的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牵头负责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审核备案出资的国有企业章程。指导监管企业董事会的组建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对接合作、融合发展工作。指导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监管企业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指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及境外投资进行监管。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处置等工作,监督、规范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资产评估。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监督、指导、规范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开展运营。监督、指导、规范监管企业有关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监督、规范监管企业发行债券、对外担保。协调监管企业信访工作、联系维护稳定工作。督促监管企业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负责人:王威

联系电话:0914-250012

3.考核监督科。负责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审核企业工资总额。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审核监管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指导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拟订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监督规范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工资福利和人才工作。研究提出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指导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牵头负责监管企业稳增长、高质量、促投资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亏损企业退出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的大额捐赠。督促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负责人:周立玲

联系电话:0914-2850010

四、下属单位

商洛市黄金煤炭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商洛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服务国资监管、服务国企发展为核心定位,承担商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1.负责人:汪代文

2.电话:0914-2391725

五、单位概况

1.负责人:陈开锋(主持工作)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市委老区1号办公楼5楼

3.邮政编码:726000

4.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联系电话:0914-28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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