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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cjgj/2022-0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55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管理,提升平台建管,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我局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机构基本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公开简政放权成果。对市场监管领域形成的事项进行梳理、标准细化、流程规范等工作进行上网公开,明明白白“晒权”,让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评价放权效果,有效推进了“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环境。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各相关业务科室常态化解读市场监管知识大讲堂20期,专题解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政策文件15个,以图片、图表、PPT形式对创新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做了重点解读。

(二)规范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是依法妥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简政放权、惠企利民、保障安全、净化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积极向社会宣传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和相关政策,开展“3·15”“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宣传,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承接和下放行政服务事项、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2020年主动公开的各类应公开的信息547条,其中发布政务消息类192条,占35%;发布各类通知公告259条,占47%;政策法规解读54条占10%,受理在线咨询22条,投诉举报12件,办理政协提案8件,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动全市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针对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种情形,认真学习《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中梳理总结的29种信息公开答复类型,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制作推广《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留痕、全过程可查,便于各级政府统一规范管理,开展数据统计分析。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管理。将公开属性随公文同审同批,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性疏漏、随意等问题。二是加强网上文件管理。及时更新网上公文效力标识,提供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找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功能改进,做到界面友好、便于获取。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档案法》规定,做好《条例》与《档案法》、政府信息与档案间的衔接,方便公众查阅。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质量,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政治建设和信息内容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推行管办分离,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建立起以“商洛市场监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多方发声,及时传播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二是开展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通过考核推动部门进一步重视、改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结合《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多层次、分众化培训,提升公开理念,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184

1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3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7.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持续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各科室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制定一套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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