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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14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0:08
名  称 商洛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将商洛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表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及省市党代会精神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公安重点工作,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回应关切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力做好商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障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公开指南、警务要闻、区县警务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全年, 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各类政务警务信息462条,商洛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共发布各类信息94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情况。商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大文件公开属性标定工作力度,将文件公开审核与审签同步实施,明确公开审核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各项功能,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栏目,增减合并各类专题专栏,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努力提升警民互动,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各类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开展保密监测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监测等自查工作和网站IPV6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日常巡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地。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审核,共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问题1个,多渠道及时公开各类警务动态和社会关注的政策信息,确保群众诉求和需求及时高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288

行政强制

61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公开载体和表现形式亟待丰富、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四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商洛市公安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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