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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