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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省政府表彰
发布时间:2017-03-22 09:24 点击次数:

 3月15日上午,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在省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和胡和平省长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批示,总结了“十二五”以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表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表彰了“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50个先进单位和99名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节能措施落实,加大节能宣传和制度建设,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6.31%,人均用水量下降14.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13%,能源资源消耗稳步下降,涌现出一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陕西”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持续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经省政府同意,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的50个单位和99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我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单位被评为“十二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段宝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占双权、商州区政府办公室邵建强、洛南县政府办公室杜强、山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杨小龙、镇安县政府办公室陈小乐、丹凤县政府办公室王军平、商南县政府李桂芳、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王熙宁9名同志被评为“十二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通报》还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和节能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深挖节能潜力,为圆满完成全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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