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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4-08-16 17:34 点击次数:

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标准《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DB 6110/T 54—2024)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8月22日正式实施。

《规范》明确了党政机关会务服务的基本要求、资源管理、安全与应急、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工作、服务质量评价与提升等内容,对会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约束,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绿色、专业、科学、高效、节约”等理念融入具体规范中,形成全链条管控。《规范》指出,各党政机关可根据工作需求设立会议服务组织机构,负责日常会务管理和会务服务工作,设置会务服务工作岗位,并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也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党政机关会务服务工作。

《规范》以简明、直观、图文并茂的形式予以呈现,既可使会务服务人员快速学习和掌握党政机关会务服务标准,规范行为、形体及服务操作,精准完成会议服务流程;也可为会务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供要求明确、指示清晰的示范案例。

《规范》的发布,填补了我市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的空白,为会务服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实践。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大力推进行业、地方标准研制,持续完善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现代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标准的制修订质量,积极做好《规范》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