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公车改革办、市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省公车改革办《关于对各市(区)公务用车“三化”工作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陕车改办发﹝2018﹞93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统计车改后保留车辆有关信息,并于8月23日前报市公车改革办,其中,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至236883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2286960@qq.com.
附件:公务用车三化情况统计表
( 联系人:刘春旺 电话:2368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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