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推进我市的公车改革工作,确保在中、省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商车改发〔2015〕4号)文件要求,制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各部门在7月15日前、各县(区)在7月20日前一式10份报送市公车改革办(市行政中心1013办公室);各县(区)报送实施方案时,附《涉改车辆处置办法》、《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和《司勤人员安置分流指导意见》。
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刘春旺;电话:2316758,2321279)
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模板下载
网络编辑:综合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