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办理市行政中心2016年度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洛市行政中心大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车辆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2016年元月份集中办理2016年度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市级机关车改后留有的公务车辆。
(二)市级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党政部门、中省驻商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市内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等主要领导公务用车。
(三)市行政中心院内正式工作人员私家车。
(四)由于大院现有停车位已饱和,须对新增车辆严格控制。2016年1月1日以后,未过户、借用、借调人员所带车辆及行政中心大院外单位的私家车一律不予办理。
二、办证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行政中心主楼203房间)。
(二)时间:2016年1月4日至31日(每周一至周四)
三、办证方法及要求:
(一)对原有电子感应卡重新确认,纸质通行证重新换发。
(二)请各办证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填表、审核、把关并负责前来办理。
(三)驻行政中心各单位车辆办理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并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所有车辆、车主信息,填写《行政中心2016年车辆通行证审请表》。
(四)外单位车辆办理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统一收集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填写《行政中心2016年车辆通行证审请表》。
四、办证费用:
办理车辆通行证每台收取纸质通行证成本费20元,新办和需更换电子感应卡车辆每台230元。
附件:2016年度市行政中心大院车辆通行证年审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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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2月24日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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