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行政中心各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中心大楼施工建设管理秩序,执行标准化改造,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出现混乱现象等。请楼内各单位严格执行楼内建设装修相关制度,不得随意进行室内装修、建设,如确需对原有办公室结构进行改造,请提前向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申请,待审定批准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改造。
特此通知。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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