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商洛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期10天(2025年2月8日至2月20日),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修改建议意见书面或电话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袁小强,电话/传真:0914-2338092,邮箱:1059547524@qq.com)。
商洛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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