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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双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16:20 点击次数:

各县(区)科技和经贸(工信)局、柞水县科技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商洛经开区科创商务局:

现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双清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1日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双清零”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科技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持之以恒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资源聚合功能,常态化开展科技“双进”行动,支持企业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促进更多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组织科研、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决策的主体。到2025年底,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双清零”。

二、主要举措

(一)多措并举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策划实施一批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激励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惠企政策。

(二)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培育体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支撑,按照“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研发仪器设备、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场地”的要求,支持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的企业聚焦科技创新需求,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共建产业创新研究院、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源头创新能力。完善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推动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

(三)稳步推进科技型企业升规晋位。聚焦重点产业链,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推进“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集中力量在规上工业企业中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上市后备企业。

(四)促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攻关。常态化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三项改革”路演,发布科研成果,对接技术需求,鼓励企业出题,引导高校院所答题,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组织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科技重大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通过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开发,推动企业由模仿、跟踪创新向自主创新转变,不断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五)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支持企业精准招引“高精尖”产业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推行“校招共用”模式,择优选派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进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推动科技资源与企业共享。

(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各类科创专业服务机构来商发展,面向所在行业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为企业、科研平台提供设备共享、项目路演、产需对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对接等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服务,推动行业共同进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深入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政策要领,宣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大意义和支持政策,深入属地企业做好动员部署和任务分解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4年12月-2025年9月)

按照“市县(区)联动、梯次推进”原则,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24年底,全市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有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有研发机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达到70%左右。第二步,到2025年底,分别达到90%左右,之后转入常态化运行,不断提升企业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开展进企服务。各县区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认真走访调研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全面摸清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动态更新数据。联合工信、统计、税务等部门,深入属地企业宣讲各项科技惠企政策,灵活采取线上培训、线下交流等方式,宣传讲解企业研发费用统计来源、口径及归集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事项等政策规定,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经费归集填报。

2.深化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挖掘技术需求,凝练研究课题,开展联合攻关,形成“科学家+工程师”团队,共建创新平台、共育高技能人才。建立科技创新咨询机制,吸引更多企业家参与创新领域规划制订和项目评审。

3.推动资源共享。建立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工作台账,将研发机构数、机构人员、机构经费支出、仪器和设备、研发项目等情况登记入册。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网络平台,建立仪器共享公共服务模块,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仪器设备、专利基础信息以及科学数据、实验数据等向企业开放,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4.强化政策协同。结合实施《商洛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商洛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加强政策创新和集成应用,从供需两端入手,强化省市县财政、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叠加使用,促进创新主体扩量提质,提升创新能级。

(三)总结评估(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评估体系,构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机制;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四、组织保障

(一)增强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双清零”工作,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的现实途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树牢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立足职能、担当作为,共同营造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创新主体有担当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协同机制。市科技局组建包联县区和开发区“双清零”服务组,合力推动,各县区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发挥在培育、引进和扶持企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上下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质量,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双清零”工作中的做法和举措,持续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营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